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及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根据《鹤壁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鹤壁市市直单位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方案》等规定,现将2022年市直单位公益性岗位开发及招聘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家庭困难的零就业家庭成员、“4050”就业困难人员;
2.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户等家庭中2021届、2022届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2021届、2022届高校毕业生;
3.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失业残疾人、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报名公益性岗位人员要具备鹤壁户口且家庭困难,须经本人常住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相关信息录入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第一次公益性岗位安置期满,退出公益性岗位3个月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具备相应劳动能力且符合岗位要求的重度残疾人(残疾程度为一、二级),可第二次报名参加公益性岗位招聘。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报名
1.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3.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参股、直系亲属取得营业执照创办企业或经营实体的;
4.已实现灵活就业并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
5.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正在其他单位从事工作取得劳动报酬的;
6.已享受过2次公益性岗位安置的;
7.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报名应聘的。
二、招聘计划及要求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49人。详情见附件《鹤壁市市直单位2022年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计划表》。
三、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址:鹤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三楼(淇滨区芝麻官小巷),联系电话:3338896、3338897。
4.报名人员须提交的证件资料: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就业创业证、家庭困难相关证明材料、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并现场填写《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
四、组织招聘
(一)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益性岗位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填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人员招聘。人员招聘工作由人社部门会同纪检部门、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三)拟用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鹤壁市人社局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录用聘任。聘任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管理,按照有关规定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任人员签订合同。
五、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劳动报酬不低于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含个人缴纳社保部分),缴纳五项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从个人工资中代扣。
公益性岗位安置是政府部门用于安置困难家庭成员的一种“托底线、救急难”过渡性帮扶手段,根据家庭困难情况,按照“先特困后困难”原则建立排序机制,普通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其他就业援助措施给予帮扶就业。
附件:鹤壁市市直单位2022年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计划表.xls
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3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hebi.gov.cn/xwdt/gsgg/art/2022/art_5d603c81fa374ea4bd53e810c4bd97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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