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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28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2019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http://www.gaoxiaojob.com/zhaopin/gaoxiaojiaoshi/20191128/413575.html

 

 

一、学院简介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始建于20023月,20055月被教育部批准为独立学院。20109月,学院移址泰州市办学,为首家进驻中国医药城的全日制本科院校,也是全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独立学院之一。

学院现设中医学、中医全科医学、针灸推拿学、护理学、康复学、应用心理、中药学、药学、生物制药、制药工程、药物制剂、中药资源与开发、药事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医疗保险方向/卫生事业管理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信息管理和信息系统等18个本科专业或方向,具有相关专业独立的学士学位授予权、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权和高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权。

学院师资优良,多年来,建设了一支以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师为骨干,自有专任教师为基础的专兼结合、高素质、高水平的优秀师资队伍,聘请了包括全国"千人计划"在内的近百名特聘教授、兼职教授。

学院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高级人才,积极探索和创新产学研一体化办学模式,狠抓内涵建设,努力提升教学质量,优化师资队伍结构,逐步改善办学条件,不断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内部运行规范高效,形成了体现时代特征、医药特色、""""融合、重应用能力的人才培养格局。

学院秉承南京中医药大学"治学严谨,继承创新"的优良传统,依托母体大学优质教育资源,注重质量,稳步发展,具有优良的办学条件。母体大学一大批实习实践基地及泰州国家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周边数百家企事业单位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实践、实习、产学研结合的场所,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了广阔的前景。

学院坚持以专业建设为龙头,人才培养为核心,师资建设为关键,和谐校园为保障,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提升学院的核心竞争力。学院入选武书连2019"中国高水平独立学院"(全国255所独立学院中有26所入选),在26所高水平独立学院中,我院排名第13,省内排名第4。全院师生凝心聚力,励精图治,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办学规模、专业设置、人才培养质量适应区域经济和泰州中国医药城产业发展的新型独立学院。

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有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初始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硕士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111日以后出生),博士或有普通本科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的硕士不超过30周岁(198911日以后出生);

3、思政类专业者优先;

4、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5、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含校、院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部长;校、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等主席、副主席、部长;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广播台、大学生科协、大学生艺术团、校报记者团等主要校级学生社团社长、副社长;党支部书记;班级正副班长、正副团支部书记;兼职辅导员等);

6、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学习成绩优良,在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无违规违纪记录,身心健康,能胜任辅导员工作;

7、一经聘用须在辅导员岗位连续工作4-5年以上;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20191122日至20191212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并上传以下材料:

1、《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2、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党员证明、学生干部佐证材料及获奖证书等,提交的佐证材料需有签字和盖章。将以上材料扫描或拍摄成电子图片按顺序粘贴在《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表》后面。

应聘者将以上材料发送电子邮件至:hlxyzp201912@163.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专职辅导员+姓名",务必按照邮件回复的要求进行报名信息登记。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2、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3、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8月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如不能如期取得,将取消录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1、资格初审:由人事处和学工处对应聘者的《报名表》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由人事处通知符合应聘资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2、现场确认:需携带报名上传的应聘材料一份(打印稿),其中《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表》须本人亲笔签名。还须携带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党员证明材料、学生干部相关佐证材料(文件、任职证明须由班主任签字、所在院系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盖章)、《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验。若不能提供上述材料则取消笔试资格;

3、笔试:男女分别计算笔试成绩排名;

4、面试和心理测试: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心理测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男女分别计算综合成绩排名;

5、体检:须至学校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6、公示:我院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周期为5天;

7、聘用:应聘人员录用后实行劳动合同制。录用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由我院办理正式聘任手续。

五、招聘政策咨询

相关政策咨询请联系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人事处0523-80639006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纪监审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0639539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

20191121

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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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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